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0〕51号)文件要求,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2021年06月2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组织专家组,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验收。特此公示。
附件: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验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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