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颐晨水务有限公司大家洼水质净化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5 10:44:00 浏览:1836

潍坊颐晨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 年01 月28 日,注册地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大家洼街道大海路02825号,本项目占地面积73369m2(其中污水处理厂22920m2、湿地50449m2),总建筑面积8400 平方米,主要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综合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二次提升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鼓风机房、变配电室、臭氧发生间、综合楼等建构筑物以及人工湿地一处,废水经“预处理+调节池+综合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消毒”处理后的指标COD、NH3-N、TP、F-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TN达到《潍坊市主要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2019-2021年)中要求,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3-2005)标准后进入滨海区内企业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滨海区用水企业无法接收利用时,则经过人工湿地处理达到围滩河水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后通过应急混合入河排污口排入围滩河,排河时间≤60d。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验收的为一期工程。一一期项目主要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综合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二次提升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鼓风机房、变配电室、臭氧发生间、综合楼等建构筑物,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潍坊市主要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2019-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3-2005)标准后进入滨海区内企业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

受企业委托,潍坊市绿色家园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20年12月编制完成《潍坊颐晨水务有限公司大家洼水质净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30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出具的审批意见(潍滨环表审(20097),后开工建设,由于新增应急排河口,潍坊颐晨水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重新上报了《潍坊颐晨水务有限公司大家洼水质净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于2021年12月24日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予以批复,批复文号为“潍滨环表审(21056)”。项目(一期)已经竣工并调试运行,2021年12月26 ~27日委托山东钰祥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完成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一期)总投资662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1.67万元,占投资比例的62.1%。

本次验收范围为潍坊颐晨水务有限公司大家洼水质净化项目(一期),包括项目的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总平面布置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一致性。核查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厂界环境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的排放控制措施等。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耍求。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通过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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