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6 14:43:00 浏览:847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单位委托山东爱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邹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2法人:彭勇

1.3.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韩店镇西北

1.4.所属行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2.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焚烧炉(2套)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氯化氢、二噁英、一氧化碳、镍、砷、铜、钴、锰、汞及其化合物等,焚烧烟气采用SNC系统(炉内喷氨水) +旋转喷雾脱酸塔(石灰浆溶液) +消石灰干粉喷射(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经过2根80m高烟囱排放。

(2)垃圾仓除臭系统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臭气浓度和氨,垃圾仓密闭负压,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内焚烧;

(3)污水站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臭气浓度和氨,垃圾仓密闭负压,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内焚烧;

2、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无组织排放。

2.2废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实验室污水、冲洗废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污水送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IOC+两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化学软化+TMF+RO 反渗透膜+DTRO”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或回喷入焚烧炉处理。

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生产或进入冷却塔循环水池,循环排污水进入新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锅炉排污降温或景观绿化。

2.3噪声

合理布局同时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达标。

2.4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经鳌合稳定检验满足《生活垃圾场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限值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

炉渣收集后经检测热灼减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标准要求外售综合利用。

综上,我单位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实现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韩店镇西北

联系电话:18254326688

联系人:徐主任

13405317378

729346244

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