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新三元铝材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6 16:28:00 浏览:805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单位委托山东爱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邹平新三元铝材有限公司

1.2法人:杜文斌

1.3.企业地址: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

1.4.所属行业:金属表面处理(C3360

1.5.主要污染物:废气、固废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2.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料燃烧产生NOx、SO2、烟尘等废气;

(2)钝化烘干废气:钝化剂烘干过程产生氢氟酸;

(3)涂布烘干废气:涂布后烘干过程由于采用天然气加热固化炉,因此会产生VOCs、二甲苯、烟尘、SO2、NOx,废气经收集回炉焚烧达标后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大部分经处理后从排气筒排出,但因种种原因不可便面地有部分废气通过无组织排放。

2.2废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站浓水直接汇入集水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入集水池,与循环冷却水、软水站浓水、生活污水一并送至长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3噪声

主要为各设备机械噪声。

2.4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

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污水处理站污泥(HW17 336-052-17)、废原料桶(HW49 900-041-49)废润滑油(HW08 900-217-08)、废树脂(HW13 900-015-13)、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综上,我单位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实现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邹平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

联系电话:13156834966

联系人:韩祥明

13405317378

72934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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