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单位委托咨询单位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2法人:王明星
1.3.企业地址:邹平县韩店镇民营科技园
1.4.所属行业: 食用植物油加工
1.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
油烟净化装置+碱雾喷淋、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双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2.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
玉米油年加工30万吨、花生油、甘二脂油年产10万吨
3、公司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噪声、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等。
3.1、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3.1.1、有组织废气:
DA001、DA002、DA003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DA010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DA005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技术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DA006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排放。
DA007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碱雾喷淋处理后,由24米的排气筒排放。
DA008、DA009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经过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排放。
DA012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油烟,经双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排放。
3.1.2、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等,厂界达标排放。
3.2废水:我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前期雨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PH、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等。废水经我公司污水池集中收集,满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3噪声:主要为脱臭塔、空压机、振动筛、榨油机、炒籽机、吹瓶机、注塑机、真空泵、振动筛、螺杆泵等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环保措施: 采取相应的车间密闭、消声器、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3.4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3.4.1、一般固废:主要为红衣、废催化剂、隔油池废油、废包装箱、滤渣、花生饼、脂肪酸、不合格玉米油、不合格塑料瓶、废白土、废助滤剂、废布袋、磷脂等。一般固废库贮存。自行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4.2、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润滑油、油水混合物。危废库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4.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我公司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相关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及总量控制均能够达到相关的要求。
三、联系方式:
地址:邹平县韩店镇民营科技园
联系电话:18678318129
联系人: 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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