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20〕18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4 11:20:00 浏览:3439

山东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

一、调查对象

全省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以下简称双源),主要包括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全省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加油站等重点污染源。

二、调查内容

调查双源的基本信息,建立双源清单;筛选重要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污染源,确定重点调查对象;收集、整理、分析水文地质资料、土壤污染资料、土地利用和污染源相关信息,开展重点调查对象地下水布点采样监测,分析污染物类别、污染物浓度值,评价地下水污染状况。

三、进度安排

依据《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时间进度要求,结合省实际,对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进度安排如下:

(一)2020年至2021年,建立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工业污染源清单,按照筛选原则,综合分析确定重点调查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工业污染源。

完成全省重点调查对象中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地下水的布点采样、监测。评估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控对策建议;编制山东省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图集。

完成全省重点调查对象中工业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的布点采样、监测。评估工业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控对策建议;编制山东省工业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图集。

(二)2022年至2024年,建立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加油站清单,按照筛选原则,综合分析确定重点调查的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加油站。

完成全省重点调查对象中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布点采样、监测。评估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控对策建议;编制山东省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图集。

完成全省重点调查对象中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周边地下水布点采样、监测。评估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控对策建议;编制山东省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图集。

完成全省重点调查对象中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的布点采样、监测。评估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控对策建议;编制山东省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图集。

(三)2025年年底前,建立全省双源清单,评估重点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汇总集成山东省重点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图集。

四、任务分工

(一)管理层面本次调查评估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开展调查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各市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省地下水监测井基础信息及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指导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省垃圾填埋场的相关资料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基本情况,协助调查有关工业污染源生产情况

省商务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省加油站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

省水利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省地下水资源情况、全省地下水监测井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农业清洁生产等相关资料。

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开展调查工作,负责配合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技术层面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培训、咨询指导,组织审核双源清单、重点双源名录和监测数据,组织市级调查评估方案、调查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负责省级调查成果的汇总集成。

(三)市级层面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包括调查双源的基本信息,建立双源清单;筛选重要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污染源,确定重点双源;编制地下水调查评估方案;开展现有井的筛查,建设必要的监测井;组织开展地下水取样监测并上报监测数据;编制市级层面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上报相关成果;推进调查成果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调查人员培训制度,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经培训后方可开展工作建立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和调查成果抽查验收制度,并实行质量奖惩措施。

(三)严把数据质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省将组织对各市数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调查结果严重不符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http://xxgk.sdein.gov.cn/zfwj/lhh/202006/t20200612_3127938.html


附件:山东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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